紐約兩名警察因為路上盤查一名毒蟲,過程中開槍最後導致他吸毒男子受傷,手臂失去活動能力,而一狀告上法庭控訴警察濫權,案件於上周開審,一致裁定警方失職,須賠償1,100萬美元(約台幣3.4億元)。
2006年2月1日,40歲的羅培茲(Raoul Lopez)吸食海洛因後,駕車途經布朗克斯廣場大,布蘭查德(Philippe Blanchard)和警員康斯坦迪(Zinos Konstantinides)將他攔下檢查,當中警察開槍擊中對方後頸,造成永久傷殘。傷者堅稱警員胡亂開槍,不過警方供詞表示,康斯坦迪把身體伸進車裡打算拔走車匙,但羅培茲開車企圖逃走。布蘭查德怕同伴受傷情急下,才決定開槍。
警方最後以襲擊和汽車襲擊罪(criminal assault and vehicular assault)起訴有19次被捕紀錄的他,但羅培茲表示身上沒有武器,質疑警員開槍實屬不必要,要求警方賠償600萬至900萬元,最後陪審團裁定羅培茲勝訴,警方須賠償1,100萬元。
中時電子報 陳舒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