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不甩立院電價凍漲決議 翁曉玲將祭出殺手鐧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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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電價4月1日調漲11%,立法院通過電價凍漲案。對此經濟部僅表示尊重國會的決議;對此,翁曉玲呼籲,經濟部立即停止調漲電價,她修正的《電業法》將在5月3日付委審查,將檢討民進黨能源政策與維持供電穩定。

翁曉玲表示,經濟部立即停止調漲電價,她修正的《電業法》將在5月3日付委審查,將檢討民進黨能源政策與維持供電穩定。(圖取自翁曉玲臉書)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天(1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昨日在立法院院會中,國民黨提案主張,「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經投票表決,國民黨加民眾黨出席委員贊成59人、民進黨委員則是投下反對票50票,通過電價凍漲決議,然而經濟部竟隨即發新聞稿否定立法院的決議,於是她今日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等人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立場。

可能是包含下列内容的图片:5 位用户、新闻中心和上面的文字是“國民黨立法院黨 政府拒絕凍 絕凍漲電價 絕對傲慢!官 官逼民反! KIA ag KI 國家至上 人民優先”
國民黨團今召開記者會。(圖取自翁曉玲臉書)

翁曉玲直言,行政院和經濟部不遵守立法院決議,公然對抗全國最高的民意機關立法院,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和法治國的精神。行政院及經濟部,破壞憲法憲政秩序,是非常不可取的作為。憲法第六十三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又依法第六十三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當然包括遏止電價上漲的議決;短短兩、三年內,三次電價上漲,人民如何承受?民進黨都沒有感受到人民的痛苦嗎?

翁曉玲強調,立法院所做的決議,當然具有拘束力;從法律、從憲法的角度,就是拘束全國行政機關,可要求經濟部從新檢討電價上漲的政策。從大法官所作釋字第419號、釋字第520號解釋,都提到立法院依照法定議事程序所做的任何決定,有拘束所有行政機關的效力。立法院現為何做出對電價凍漲的議決,原因也在於,經濟部在調整電價的過程,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經濟部有依電業法自49條第3項規定召開公聽會嗎?經濟部有聆聽民意嗎?

最後,翁曉玲呼籲,經濟部遵守憲法、符合法治國權力分立原則、遵照電業法的規定,不要和立法院對抗、引發憲政爭議不說,更是悍然忽視人民的痛苦、引發物價可能飛漲的可怕後果;她也已提出《電業法》修正草案,要求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的決議須經立法院同意;嚴正呼籲經濟部立即停止調漲電價,她修正的《電業法》將在5月3日付委審查,她將捍衛民意兼顧人民生計,檢討民進黨能源政策與維持供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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