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總會喊「暫停餵藥」 教育部引法規:託藥屬教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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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新北市某幼兒園疑似餵藥案持續延燒,有幼教團體呼籲暫停餵藥。教育部19日表示,幼照法明定教保服務內容,幼照法實施準則明定幼兒園要訂定託藥措施。

幼兒園示意圖。(Pixabay圖庫)

新北某幼兒園疑似餵藥案引發各界關注,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近日發表聲明,因處方藥具專業性,教保人員尚未具備醫療專業知識,在未釐清事情真相前,呼籲幼兒「生病不入校、老師不餵藥」,暫停幼兒園及教保人員進行餵藥。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9日也發布新聞稿指出,藥物的使用並非老師專業,為避免產生餵藥的糾紛與法律問題,藥物使用應回歸家庭管理,建議家長訓練孩子自己吃藥,教育部應釐清家長責任,維護老師專業立場,勿讓餵藥成為老師的無妄之災。

教育部透過文字說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已明定教保服務內容,包括提供衛生保健安全的服務及教育,因此教育部於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11條第2項至第4項明定,幼兒園要訂定託藥措施,以及就託藥進行相關規範。

為提升教保服務機構託藥及用藥安全知能,教育部提到,先前已編製食藥安全參考教材,提供各幼兒園參考,教育部後續也會再摘錄手冊內容,製作簡明資訊便利教保服務人員使用。

教育部表示,為提升教保機構、教保服務人員及家長對用藥安全及託藥的知能,教育部今年將追加經費,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相關研習,讓親師共同維護幼兒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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