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女嬰胃空「沒骨灰」!時隔119天 高雄狠媽被求重刑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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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發生的高雄31歲狠母離家,活活餓死4個月大女兒,檢方歷經119天調查,1月8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橋頭地檢署今天(20日)發新聞稿表示,請法官加重量刑,移審法院後續押。

狠心餓死女兒的狠母31歲陳女被起訴。(圖/翻攝畫面)

檢方在起訴書中載明:「被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12 條第 1 項前段、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之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嫌,並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12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

檢方指出,被告竟基於成年人對於兒童之殺人犯意, 獨留女嬰在家,期間被母親及社工詢問竟謊稱委託他人照顧,而阻斷其他人救助女嬰可能,導致女嬰7 天沒進食,而受有飢餓及脫水、臟器萎縮、全身脂肪組織減少、肝細胞內幾無肝醣、腎小管肌球蛋白堆積及腦髓腫脹等營養不良情狀,進而死亡。

而可憐的女嬰,因為活活被餓死體內一點食物殘渣都無,體重過輕,火化後竟然連骨灰都沒有,交往複雜連生2個女兒卻都無力教養的陳女,大女兒被自己的母親照顧逃過一劫,去年5月產下女嬰後被母親趕出家門在外租屋,想不到卻仍不知反省,將女兒當成垃圾棄置在家中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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