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武嶺亭今(26)日凌晨1時許,一名男子不畏-1.8度低溫,手持長槍在鏡頭君前來回走動,掀起關注。而後,男子主動到案說明,自稱是攝影師,想拍照留念,警方亦證實長槍為玩具槍,告誡後並結案。
事發當時,仁愛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後,隨即到現場查驗,不過抵達時已無人,現場也無任何可疑物品;經調閱監視畫面後,確實有拍到一名男子手持步槍、深夜在武嶺亭走動。
消息曝光後,男子於今日中午主動到案說明,自稱是某家射手雜誌撰稿者兼攝影師,此番作為只是想趁鏡頭君前沒人時自拍留念。
經警方調查,該名陳姓男子所言不假,陳男所任職的雜誌內容確實有關軍警、軍品、生存遊戲專刊,長槍亦為生存遊戲之玩具槍,槍管未通、無法擊發,並非公告查禁物品,無危害安全之虞,故未涉及刑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長槍也由陳男帶回。
警方提醒,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禁止攜帶獵槍等武器進入,違者將依《國家公園法》最高處以1,000元罰鍰,呼籲民眾為了自身及他人安全,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