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首波24位藍委、新竹市長高虹安投票日訂於7月26日舉行,16日0時起將進入倒數10天,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意調查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資料。

中選會表示,違反規定發布民調者,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6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為政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則加重處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