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規定禁帶「蛇類」上車!違者最高罰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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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近日重申寵物搭乘規定,明確表示禁止民眾攜帶蛇類、猛獸及其他可能危害他人之動物搭乘火車,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7500元罰鍰,提醒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範。

台鐵規定禁止攜帶蛇類上車。(示意圖/中天新聞)
台鐵規定禁止攜帶蛇類上車。(示意圖/中天新聞)

台鐵指出,民眾若要攜帶貓、狗、兔子、魚蝦、烏龜、寵物鳥類、鼠類(不含家鼠、錢鼠)等寵物搭乘火車,必須將寵物裝入符合規定尺寸的箱籠或袋內。箱籠尺寸規定為55×45×38公分以下(不含輪子及推車桿),且包裝必須完整固定,不得有異味與排泄物滲漏的疑慮,上車後需將寵物箱籠放置於座位下方。

根據法律粉專《法律白話文運動》說明,民眾若未經允許攜帶蛇類搭乘火車,將依《鐵路法》第71條第8款規定,處以新台幣1500元至7500元罰鍰。若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的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2000元以下罰鍰。

此項規定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在台鐵臉書專頁留言「第一次聽到有這種規範」、「蛇是猛獸嗎?為什麼不行?」。另有網友補充說明近期發生的事件,「某位球蟒飼主帶寶貝寵物搭自強號,顧到『蛇出來』都不知道,是被列車清潔人員發現躲在椅墊下,害台鐵緊急更換列車編組載客並通報消防隊抓蛇,列車延誤4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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