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也沒想到,「透明瓶裝水」竟會引發火燒車。彰化縣消防局去年7月花壇鄉一起汽車火警,元兇竟是放在儀表板的「透明瓶裝水」,因烈日下產生聚光效應,10分鐘就恐引發火燒車。

彰化縣消防局指出,去年7月17日中午12時許,花壇鄉宏宅街發生一起路邊停放自小客車副駕駛座儀表板無故起火事件。經火災調查人員勘驗,確認起火原因是陽光透過車內的透明瓶裝水聚焦,在局部形成極端高溫,進而引燃周邊物品。

根據彰化縣消防局統計,近3年內轄區已發生5起因光聚熱,或是車內放置打火機、鋰電池受熱所引發的車輛火警。
火災調查人員進行模擬實驗證實,夏季中午將轎車停放在太陽下20分鐘,車內座椅溫度可達攝氏60度,儀表板上方更高達攝氏88度。若擺放裝有清水的透明瓶裝水,在特定角度下如同凸透鏡,能將光能集中,使局部高溫突破攝氏115度。

實測結果顯示,透明瓶裝水持續照射約10分鐘後,儀表板皮革便開始起泡冒煙,紙張也因熱分解產生輕微碳化與黃褐色焦痕。由於密閉車廂內無風,熱量累積效果顯著,確實具備引發火燒車的條件。
彰化縣消防局呼籲,夏季密閉車廂溫度急遽升高,除了透明瓶裝水,包含玻璃瓶、放大鏡、化妝鏡、水晶飾品與玻璃球等具聚光效果的物品皆不宜放置車內。此外,行動電話、行動電源、打火機及芳香劑也可能因高溫爆裂起火,車主停車時應妥善檢查並移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