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國道3號北上198公里彰化路段昨天晚間發生2車追撞事故,其中一台車因此撞上內側車道護欄後打橫停下,而就在警方趕抵之前,有駕駛行經該處險些撞上事故車,所幸第一時間閃過才沒釀成2次車禍。
小客車發生追撞事故後佔據內側車道。(圖/翻攝畫面)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追撞事故發生後有駕駛在警方抵達現場時行經該處,突然發現內車道遭事故車佔據,還好反應夠快轉向閃過,險些造成2次車禍,另外有民眾指出,事故發生占用車道當下後方沒放故障標示,是非常危險的事,會要人命。
國道警方表示,昨晚9點22分國道3號北向198公里,2車疑似後方未注意車前狀態造成追撞,其中1車一度佔用內側車道,事發後高公局緩撞車趕抵現場警戒,經警員處理後排除事故現場。
國道警方呼籲,若發生事故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應儘速下車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專線或110通報處理。
小客車佔據內側車道險釀2次車禍。(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