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提簽兩岸協議需公民複決 陳明通:適當時刻啟動修法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針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表態若重返執政,國民黨有權與對岸洽簽兩岸和平協議。對此,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剛剛在立院質詢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時,建議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有關政府授權海基會與對岸簽署協議的內容,增訂三道門檻,分別是海基會簽署前須先經2/3立委同意才能放行;簽回的內容需有3/4立委同意;最後則需進行公民複決,有選舉人過半數同意才算完成。

對此,陳明通雖未對管碧玲的提案內容表示意見,但他表示,「我們會在適當時刻啟動這樣的修法」。

吳敦義近日表示,未來國民黨若執政,經過兩岸折衝,國民黨政府就有權力「依照兩岸人民條例」與對岸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對此,管碧玲表示,吳敦義所說的方式,其實就是要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作為依據,由政府委託海基會出面與大陸簽署和平協議;簽署完成後30天內報給行政院,最後再送立法院「備查」即可完成;而且,整個程序還能以秘密方式進行,「請問主委(陳明通),吳敦義要用這種方式簽署和平協議,你要怎麼因應?」

陳明通表示,蔡英文總統在今年元旦的談話,其實已經注意到這件事情,並已指示國安單位及陸委會研議,如何強化人民授權及民主監督機制。

管碧玲接著建議,她已擬妥因應方案,就是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增訂,凡是政府要授權海基會與對岸簽署協議前,都必須先經由國會進行事前審查與授權,也就是要有2/3立委同意才能放行;接著,簽署回來的內容必須經3/4立委同意通過;第三階段,則是要舉行公民複決,由過半數的選舉人表示同意才算完成。

面對管碧玲詢問「你認為是否需要啟動這樣的修法?」陳明通表示,我們會在適當時刻啟動這樣的修法。

中時 朱真楷、姚志平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