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刪對話滅證 林岱樺胞弟、助理3人交保雄檢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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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及透過通法寺違法收受政治獻金案,雄檢21日諭知林岱樺100萬元交保,同案被告、她的胞弟林岱融與王姓、黃姓2位服務處人員遭聲請羈押,高雄地方法院裁定林岱融70萬元交保,王、黃2人各60萬交保。對此,雄檢指出,3人罪嫌重大,且有刪除手機對話等湮滅證據行為,因此今(22日)已提出抗告。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圖/中天新聞)

由於林岱樺被帶回偵訊過程,一度高喊「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引發關注,為此,高雄地檢署再次強調,林岱樺與團隊及釋煌智等人涉詐領助理費及收受非法政治獻金等,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違反《政治獻金法》及《洗錢防制法》等,偵辦本案絕無任何政治考量。

截至目前為止,雄檢已傳喚8名被告、14名證人;被告之中,林岱樺與通法寺住持釋煌智2人均100萬元交保,且林岱樺交保後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得與同案相關被告接觸。

林岱樺胞妹林岱縝以30萬元交保,因此林岱樺21日夜間又返回調查局南機組,在調查員陪同戒護下搬家。

孟姓服務處人員10萬元交保;林岱樺胞弟林岱融、王瓊翎、黃麗雪兩名服務處人員遭聲請羈押,但高雄地院裁定林岱融70萬元交保,王、黃兩各60萬元交保;但雄檢今已提抗告。

林岱樺經調查局南機組偵訊後,帶往雄檢複訊。(圖/中天新聞)

雄檢指出,雖林岱融、王、黃等3人雖經法院裁定交保,但裁定理由中,認定檢察官聲請書所提出的各項證據明確,被告均犯罪嫌疑重大,且認定被告有刪除手機對話等湮滅證據行為,而證人間供述也與客觀事證顯有不符,尚有共犯及證人待傳訊,明確認定被告均涉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羈押原因。

雄檢認為,裁定理由也已認定3人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也認被告等人情誼非淺,聯繫討論並非難事,而有事實足認渠等有勾串證人之虞。

雄檢指出,既然法院認定檢察官蒐證明確,被告等行為也有法定羈押原因,卻未裁定羈押禁見,僅諭知交保,恐嫌速斷,實無從避免上開持續滅證、勾串之情事,而有妨害將來審理發現真實訴訟目的,因此依法於今日提出抗告。

檢方也說明,偵辦團隊日前備齊相關事證,向法院法官聲請核發14張搜索票,於2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8人、證人14人,有部分媒體報導稱本案涉及上百張搜索票,顯屬有誤。

高雄地檢署再次聲明,偵辦團隊秉持客觀中立原則,相關程序均有嚴密的蒐證作為,嚴格依法定程序調查證據及認定相關事實,正持續就蒐得各項證據成果比對徹查,一切視證據而定,再次強調「絕無任何政治考量」。

高雄地檢署。(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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