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啟動院際協調?劉靜怡提馬英九洩密案酸:沒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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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已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出覆議,立法院將於明(10)日在院會進行表決。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表示,總統賴清德可能會等覆議否決後啟動院際協調。對此,前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大酸,用院際調解權對抗惡法,又是北韓法學見解?喬王沒失智應該記得,上一個在法院用院際調解權的是前總統馬英九。

各界都在關注總統賴清德是否會啟動院際協調權。(資料照/中天新聞)

針對明日的《憲訴法》覆議表決,國民黨團已經表態會予以否決,也不會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來報告,直接在明日院會進行表決。 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昨(8)日被問到,倘若立法院將覆議案否決,屆時行政、立法兩院之間的對立恐會更加激烈,總統是否會啟動院際協調?林右昌回應,這可能是一個時間點,畢竟總統作為一個更高位的憲政角色,這個時候才會比較有空間與正當性。

對此,台大國發所所長、前大法官被提名劉靜怡今(9)日在臉書接連發2篇文,「院際調解權」是用來「對抗惡法」的喔?又是北韓法學獨創見解嗎?上次在法院裡用到這個憲法規定的總統,可是馬英九吧?喬王若沒失智應該都還記得吧?

劉靜怡第2篇發文提到,「總統院際調解權抗惡法?一分鐘貼文讓大家溫故知新:到底是多沒招了,才需要用到這種盲腸條文?」 事實上,根據《憲法》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前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在臉書發文提到前總統馬英九。(資料照/中天新聞)

劉靜怡所指的馬英九有罪判決,是指當時他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結果也遭控洩密,一審台北地院認定馬英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宣判無罪;不過二審時,高院引述劉靜怡的意見,認為本案與總統職權無關,認馬洩密事證明確,改判有罪;高院更一審則認定馬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判決無罪確定。

不過,總統府表示,對於總統是否啟動院際調解權,目前沒有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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