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事微波積體電路相關設計與製造的晶越微波積體電路公司,將公司內的製造生產母機賣掉,由於機台是先前經鉅亨公司授權技術後購買,技術發明人張旭源認為晶越出售機台也將他的營業祕密外洩,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晶越董座蕭勝彥及前總經理黃銘鋒違反《營業祕密法》,北檢查無積極的犯罪事證,17日將蕭、黃不起訴處分。
台灣發明家張旭源發明「多晶系透明陶瓷基板製造方法」,並成立「鉅亨電子材料元件有限公司」。張在數年前與晶越公司簽約合作,並將多晶系透明陶瓷基板的製造方法授權晶越,由晶越購買生產機台進行運作生產。
不過,晶越經過數年的摸索研究,卻始終無法藉著張旭源授權的技術生產出基板,因此決定將當初合作時購買的工作機台出售。張旭源卻提告,晶越出售機台,將他授權的技術一併出售,涉嫌違反《營業祕密法》。
蕭勝彥在檢方調查時表示,晶越出售的機台並不是只有生產單一產品的功能,是也能生產其他產品的工作母機,晶越出售的只有機台,並不含技術。同時,晶越也提出報告,證明張授權給晶越的技術,根本無法生產,才將機台出售。
檢方調查後,發現沒有積極事證可以證明晶越公司或蕭、黃2人將張旭源的營業祕密外洩,因此將2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