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去年火災發生件數達1198件,消防局統計分析發現,電氣因素引發的火警占比高達27.29%,位居所有起火原因之首,其次則為遺留火種的13.77%。

針對工廠與倉庫火災部分,桃園市政府於113年修正通過《桃園市火災自治條例》並實施高風險場所納管制度後,火災件數已從113年的77件降至114年的56件,顯示源頭管理預防措施發揮成效。不過進一步分析起火原因,超過半數、高達51.79%與電氣因素相關,其中日常電器產品的電器類占58.62%,室內外配線等電路配線類占27.58%,配電盤、電容器等電氣設施類及延長線、斷路器等配線組件則各占6.9%。
消防局特別提醒,鑒於電氣火災為統計中高比率之發生原因,市民家中及業者場所內的電器設備、配電盤及線路狀況應定期檢查,並使用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核可且貼有「商品安全標章」之電器產品,隨時注意有無產品召回訊息。消防局強調,應避免以臨時用電方式取代固定設施,例如使用延長線或轉接頭串接電源及長期供電情形。
針對鋰離子電池產品如行動電源、手機等,消防局呼籲務必留意使用習慣,避免撞擊、過充過放與改裝等行為,並注意購買來源,選用通過經濟部標檢局商品安全標章之產品,以降低鋰離子電池產品火災風險。
隨著新春年節將至,消防局也公布114年春節期間火災案件統計,起火原因占比前三名分別為遺留火種36.17%、燃放爆竹21.28%及電氣因素14.89%,突顯過年期間火災型態有明顯改變,燒香祭祖、燃放煙火成為春節期間最容易引發火災事故之主要風險。
桃園市政府呼籲民眾,燒香拜拜、燃燒金紙後務必確認熄滅並確實降溫後再行丟棄或收拾,避免遺留之高溫成為釀災之火源,盡可能減少燃放爆竹與注意安全距離,亦可以爆竹煙火電子音效等方式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