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行政院人事總處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警消人員健康權及加班合理補償,行政院長蘇貞昌已經核定,自元旦起,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每人每月支領上限提高至新台幣1萬9000元。
行政院長蘇貞昌。(圖/資料照)
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每人每月上限停留在1萬7000元已長達22年,這次因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有了調整契機。
人事總處表示,內政部考量,為維護外勤警消健康權,及適度調高超勤加班費限額將有助於激勵工作士氣,在參酌超勤加班費時數現況,並經徵詢地方主管機關意見後,建議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上限由1萬7000元調整為1萬9000元,並經人事總處簽陳行政院核定。
人事總處說,未來內政部將持續檢視警消人員勤務編排的妥適性,適時滾動檢討超勤加班費的限額,藉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的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