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醉倒遭姊夫侵犯、親姊竟幫忙「脫褲」 法官給了嚴厲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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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桃園有女子2019年9月,一同姊姊與姊夫在汽車旅館喝酒,隨後女子喝醉,親姊竟聯手讓姊夫性侵。女子受不了報警提告,法庭上兩人否認犯行,最後法官做出嚴厲判決。

女子被親姊和姊夫下毒手。(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2019年9月日深夜,一名桃園女子小美(化名)與姊姊和姊夫,到某家汽車旅館喝酒暢聊,小美不勝酒力醉倒,不過當下有感覺到她的褲子遭人脫下,沒想到動手的竟是姊夫,小美擔心卻因酒精因素,無力反抗,只好任由姊夫性侵得逞,甚至姊夫一度脫不下褲子,還請親姊來幫忙,等同兩人合力性侵。

隔日小美承受不住壓力,隨即向家人坦言此事並報警提告。法院審酌當下,趙姓姊夫稱自己誤認小美為妻子、因兩人的服裝有交換,並稱小美還有翹屁股配合他;小美姊姊也否認犯行,辯稱當下早已醉到不醒人事,完全不知道發生的事情。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認趙姓姊夫與小美姊姊犯下了「乘機性交罪」,趙姓姊夫判刑3年10個月;另小美因原諒姊姊,姊姊二審獲改判兩年、緩刑三年,緩刑期間內交付保護管束。全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趙姓姊夫與小美姊姊說詞反覆、故不採信兩人證詞,因此依法,判處趙男3年10個月、小美姊姊2年10個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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