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與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因高虹安博士論文是否抄襲對簿公堂。一審高虹安遭判刑10月,雙方都提起上訴。這起「自訴」誣告案,在二審首次開庭時,高檢署竟罕見指派檢察官旁聽關心,今(9)日再開準備庭,據傳,高檢署仍會指派檢察官到庭關心。

高虹安在2021年因不滿陳時奮於臉書指稱,「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等語,因此對他提告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後,提起自訴,控告高虹安誣告罪。台北地方法院在2024年8月,一審判高虹安有罪,判處10月徒刑,雙方都提起上訴。
此案二審在今年1月首度開準備庭,陳時奮辯護律師僅針對一審量刑上訴;高虹安則主張,自訴人上訴無理由,請求駁回。對於她上訴部分,高虹安表示,她沒有誣告犯意跟犯行,更無虛構,原審不符合邏輯跟經驗法則,對她不公平,很冤枉,強調她是針對陳時奮誇大不實的言論提告。
二審除了在法庭上的攻防外,高檢署罕見地指派檢察官李豫雙到旁聽席關心開庭狀況,這樣的舉動也引發討論。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30條規定,法官會將自訴案的審判期日通知檢方,至於檢方是否會派檢察官蒞庭自訴案件,檢方自行決定,也得於審判日期出庭陳述意見。
根據法界人士指出,此案非國安、民生議題,僅是兩造因誹謗衍生的誣告上訴案,高檢署還特地派檢察官在準備程序時全程蒞庭,實屬罕見,坦言從未見過如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