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8年前失業時曾購入南港價值7200萬的豪宅,還被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踢爆聯合議員向台肥施壓借款,遭韓陣營反擊洩漏個資,對此名律師徐則鈺表示,此案絕對有個資的問題,但因個人資料保護法為告訴乃論,所以只有韓國瑜本人親自提告,才能受到調查。
徐則鈺指出,洩漏個資的方式很多,並不單單只是身分證字號,若讓他人足以用其他方式辨別,也可算個資洩漏,「企業裡關於某人,在某地買了多少錢的房子,以及門牌號碼,都可算是個資」。
徐則鈺表示,現今個資法規定嚴密,外人若想調閱韓國瑜的土地、建物謄本,只會看到「韓OO」,唯有他本人請領的上面才會清楚寫上「韓國瑜」三個字。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經當事人同意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而台肥身為民營企業,卻將韓國瑜當年的購屋訊息洩漏出去,是否有法律上的疑慮,恐怕還有待法院來審理給答案。
中時 陳人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