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仍嚴峻,不過花蓮有人居家檢疫期間還趴趴走,花蓮縣衛生局已裁罰3件,1件剛剛開單,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表示,已有2件繳交罰款,如果未在期限內繳納罰款,將請縣衛生局盡速移送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花蓮分署指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及疫情中心1級開設,花蓮地檢署今天成立「疫情應變專組」,由檢察長洪信旭指派主任檢察官周芳怡擔任召集人,加強聯繫並強化相關防疫措施及查處作為,並建立聯繫窗口加速違規案件移送執行。
花蓮縣至今並無重大哄抬、囤積防疫物資之情事。不過縣內發生3起居家檢疫隔離者,因不遵守規定而趴趴走,遭裁罰的案例。
衛生局副局長鍾美珠說,2件屬居家檢疫,遭開罰10000元,1件則是稍早寶瓶星號郵輪下船者須居家健康管理,卻出現在健康會館,衛生局依法裁罰3000元。呼籲要受檢疫隔離者,於檢疫期間需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配戴口罩、勤洗手及早晚測量體溫等措施,期使防疫滴水不漏及更加落實。
中時 王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