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闖北市府打傷賴香伶 二審輕判拘役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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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李明彥前年認為時任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的賴香伶罔顧派遣勞工權益,他持鋼筋衝入賴的辦公室朝她頭部攻擊,台北地院依傷害罪將李男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高院改輕判58天、可易科罰金。檢不服可上訴。

審判長宣判完特別說明,因為李男遭逮捕到羈押剛好58天,也就是他不用再關押;李明彥聆後後當庭表示,「法官對我真好,但我還想進去關。」

前年10月31日下午,李男手持鋼筋條在北市勞動局長室攻擊賴香伶,造成賴額頭流血受傷,送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治療,檢方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將他起訴。

北院審理認為,李因派遣勞工權益保障問題,陸續向北市府勞動局等機關檢舉、陳情或告發,認為調查處理結果不符期待,才產生本案激進「打臉」手段,以引起社會關注其訴求,動機和生活狀況都值得肯認或憫恕,應從輕量刑,依傷害罪判刑。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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