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症狀納採檢標準?指揮中心:還是依接觸史判斷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20/04/13 16:06 分享: 昨確診的案386因持續過敏症狀而沒被發現,在感染多日後才被確診,外界關心指揮中心將來是否會將過敏症狀,納入採檢標準之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表示,由於新冠肺炎疾病,目前在國內還不是很普遍的流行病,因此目前還是維持由醫師綜合接觸史、旅遊史來判斷是否需進行採檢,佔不考慮將過敏納入。中時 陳人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