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司機成惡狼 性侵智障女害懷孕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曾獲優良司機表揚的司光宇,開公車認識1位智障女乘客後,以巧克力、零食為誘因性侵對方,直到被害人懷孕13周犯行曝光,司男雖稱辯稱不知女方有智能障礙,還說雙方是男女朋友,但他的同事卻打臉,證稱大家都知道女方有智能問題。刑事部分司光宇被依乘機性交罪判刑6年6月後,民事賠償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31)日判司要賠被害人100萬元。本案可上訴。

原本擔任公車司機的司光宇,過去曾在公車上撿到50萬元送去招領,當時他說乘客會帶著大筆現金搭車,一定都有急用,看到失主失而復得的眼神,是很開心的事,他因拾金不昧也因此獲優良司機表揚。

本案起因司光宇2015年認識被害人後,雙方互留手機、LINE成為朋友,他常在下班後,載被害人到她母親的公司,或利用假日邀約被害人出遊,以巧克力、零食為誘因,三度帶被害人到旅社發生性關係。2016年9月,被害人生理期異常,經友人建議驗孕,發現懷孕,進一步到醫院檢查,確認已懷孕13周,經引產手術並檢驗胚胎DNA與司男相符,被害人家屬因此提出告訴,刑事部分檢方偵結後將司起訴。

司男在北院刑案審理中,否認知道對方智障涉及乘機性交罪。他說,被害人搭他的車刷的是全票,還說會送她巧克力,是以男女朋友交往;發生關係則是經對方同意。但司男前同事作證說,會在客運總站搭車的乘客,司機們都認識,被害人工作單位那站上、下車,大都屬同一單位,只要聊過天,就知道她們與一般人不太一樣。被害人則說,她沒有很喜歡司男,與對方不是男女朋友,因為她沒有朋友,才把司當成朋友。

北院刑庭認定,司男利用心智缺陷的被害人渴望交友,數次乘機性交,行止不當至極,犯後又避重就輕,未與家屬和解,加上告訴代理人證稱,被害人被性侵後,頭上出現「壓力圓形禿」,依3個乘機性交罪,判司有期徒刑6年6月。

民事求償部分,案經北院民庭法官審理後,認定司確實涉有性侵的事實,侵害被害人權益,判他要給付精神慰撫全100萬作為賠償。

中時 王己由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