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長庚上月底成功完成一名62歲產婦的接生,創下我國自然產的最高齡紀錄;由於產婦是停經後再接受人工生殖懷孕,也掀起外界對《人工生殖法》的討論。衛福部表示,依規定,夫妻雙方得有一人為不孕症,才能接受人工生殖,將邀長庚和施術醫師、進行個案了解,並諮詢專家,究竟「停經究竟算不算不孕症」,若不算,將以此為教案,禁止醫師未來對該族群施術。
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組長陳妙心說,考慮到女性的停經年齡不一,《人工生殖法》並未規範人工生殖「受術者」夫妻的年齡,但根據《人工生殖法》第11條規定,夫妻得符合部分條件,醫療機構才能實施人工生殖,當中有一條即為「夫妻一方確診為不孕症」。
然而,法中並無進一步就不孕症進行定義,陳妙心說,就一般認知而言,只要是介於懷孕年齡、經一段時間、有一定頻率且未避孕的性行為,仍無法自然受孕者,即為不孕症。
上述62歲的產婦,在50幾歲及停經,去年透過試管順利懷孕;對此,陳妙心說,已經停經的女姓算不算不孕症,其實有待討論,否則「難道70、80、90歲的女性通通算不孕症?」她表示,國健署會先邀台北長庚醫院,和當初替吳女士施術的診所醫師,進行個案的了解,此外,國健署也將諮詢專家的意見,以吳女士為個案,討論這樣(停經)是否算不孕症,或有無倫理爭議。
陳妙心說,若專家的共識為「停經不屬於不孕症」,未來則會以此作為教案,禁止醫師替停經後的女性進行人工生殖的施術;她坦言,基於保護人工生殖的「孩子權益」在內等原因,在過去,多數專家認為「停經非不孕症」,僅有極少數專家持不同意見。
中時 倪浩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