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考試院通過3部會首長就可開院會 翁曉玲傻眼驚喊:合法合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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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今舉行任內最後一次院會,通過因應空窗期,修改考試院會召開內部規定,在僅有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3部會首長情況下仍可召開院會。對此,翁曉玲痛批,這樣的會議,合法合憲嗎?

針對考試院會召開會議更改規定,翁曉玲痛批,這樣的會議,合法合憲嗎?(圖/中天新聞)

考試院第13屆考試委員任期31日屆滿,考試院今天(29日)召開本屆考委任內最後一次院會,通過因應空窗期3項權宜措施,修改內部規定,在僅有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3部會首長情況下仍可召開院會,但僅限於處理「緊急必要事項」。

考試院。(考試院提供)
考試院第13屆考試委員任期31日屆滿。(圖/資料照)

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昨天(2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依照考試院組織法的規定,考試院設考試院會議,以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及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和保訓會主委組織之。

翁曉玲進一步指出,但據新聞報導,因應考試委員空窗,馬上要卸任的考試委員們竟然打算要修改考試院會議規則,日後只要3位下級機關的部會首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和保訓會主委)即可召開考試院院會議決重要考試業務事項。考試院院會從14人驟降到3人開會,當中沒有半個考試委員在內,這樣的會議,合法合憲嗎?

翁曉玲痛批,按照考試院的邏輯,立法院何必再審查考試委員人事案,反正有這3個機關首長坐鎮,考試院就可運作如常,根本不需要再新聘9位考試委員(含正副院長)。現在於立院待審的考試委員候選人還有被審查任命的意義和必要性嗎?「對考試院而言,有你們或沒你們,根本沒差」。

對於考試院的舉動,翁曉玲直言,憲法設置考試院的意義何在?考試委員扮演何等角色,有何職權功能?如果連考試院本身都搞不清楚自己的定位時,真的不如廢除算了,符合民進黨向來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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