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高雄潘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女,兩人相約MTV看電影,結果潘男竟強吻指侵A女,嚇得A女報警提告。日前法官審理判決潘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按期付損害賠償。
潘男藉口要幫正妹走出性騷擾陰影,竟揪MTV包廂看電影,趁機性侵。(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2022年4月某日下午,潘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女,聊天過程中得知A女之前遭到網友性騷擾,潘男假藉要協助A女走出陰影,2人相約到相約MTV看電影,沒想到潘男竟在包廂內,不顧A女拒絕,先是親吻對方嘴唇,並強行拉開上衣親吻及撫摸,隨後脫下褲子予以指侵。
法院審理時,A女出庭指控,當下她不斷哭嚎拒絕,結果潘男竟嗆聲:「再說不要,我就要來硬的!」嚇得A女因心生畏懼,只好任由潘男強制性交得逞。潘男面對犯行坦承不諱,並且與A女以30萬元成立調解,以每期1.5萬元分期賠償,在本件案件宣判前,已給付4期共6萬元,30萬元並請求法院依《刑法》第59條對潘男從輕量刑、給予自新機會。
法官審酌,潘男竟為私慾,利用強暴、脅迫、恐嚇的手段,對A女為強制性交行為,侵害性自主權,還導致A女有「創傷後壓力症」,身心嚴重受創,所為實屬不該,全案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潘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按期支付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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