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2匹狼入室!她喝掛倒沙發慘遭學弟們硬上 還鬼扯「她主動摳手索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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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引狼入室!台南一位女子念大學時發生不堪往事,當時她讓2名學弟到住處喝酒聊天,她喝掛倒在沙發上卻慘遭2人輪流侵犯,嫌犯出庭還鬼扯是女方先主動摳手心跟索吻,遭法官判刑3年6月。

台南一位女子喝茫倒在沙發上,慘遭2名學弟輪流侵犯。(圖/示意圖,AI生成)

這起發生在2019年6月24日晚間的侵犯事件,當時被害者阿秀(化名)跟2名學弟小春(化名)跟阿南(化名)在聊天,2人跟她說:「不想回家!」阿秀於是主動提議「那一起吃喝好了!」本來還有另1位男性友人同行,大夥買了可樂、威士忌、冰塊跟食物,前往小春的租屋處。

但在途中小春卻跟阿秀說:「跟我住的女生比較吵,不太想回去,可以去學姊妳家暫住一個晚上嗎?」她傻傻答應,也是不幸的開始,後來4人酒酣耳熱之際玩起「比大小」,玩法是幾個人就準備幾個杯子,贏家可以決定要在杯子裡倒多少威士忌跟可樂,然後叫輸的人喝下去。

阿秀運氣最差猛輸,後來喝茫想睡,先跑去上廁所,返回時看到小春跟阿南已經倒在沙發上睡著,她大方躺在2男中間的空隙沉沉睡去,但夢鄉到一半卻驚醒,因為小春精蟲上腦開始侵犯她,阿秀嚇得連忙要掙脫,但力氣相當太大無法,此時阿南也被吵醒,但看見這一幕卻不是要英雄救美痛扁小春,而是接力對她壞壞。

阿秀事後跑去報案,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法官審酌事發相關情節,及雙方供詞,認定小春跟阿南2位被告「為逞私慾,竟然無視原告的意願,侵犯其性自主權及身體自主權,犯後還不斷狡辯,雖並未凌虐或傷害原告的身體,事後也有達成調解,可視為有補償心意」,但法官還是依強制性交罪判小春、阿南各3年6個月的徒刑,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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