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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月國道3號燕巢路段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輛聯結車在行駛途中輪胎突意外脫落,當場砸中北向車道的一輛休旅車,導致車上的黃姓夫妻1死1重傷,駕駛聯結車的洪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近日橋頭地院判決出爐,法官因「1原因」判無罪。
前年1月國道3號燕巢路段發生嚴重死亡車禍,肇事駕駛因「1原因」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該起事故發生於2022年1月10日中午12時許,當時洪男開著聯結車行駛在國道3號的南向車道,怎料途中左後輪突然噴飛,意外彈飛砸中北上車道的休旅車車頂,坐在副駕的黃男妻子頭部遭到重擊當場死亡,而黃姓男駕駛則傷重送醫。
事發後,洪男表示,意外發生2天前,他曾向任職公司反應,輪胎胎紋已磨平需要更換,換新後目視輪框正常才開車上路,自己在駕車前已經詳細檢查過車輛,否認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對此,負責修繕的林姓技師也坦承,當時更換輪胎時僅以「目測」判斷螺絲是否有鎖緊,並未使用扭力扳手加以固定,合理懷疑林男未確實將輪胎鎖固,才導致輪胎脫落釀災。
經法官審理認為,肇事洪男對車輛維護、保養均無疏忽或不當,難以斷定未於行車前妥善檢查車輛,因此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洪姓駕駛一審無罪。(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