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定教會犯案 2個月偷竊6次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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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周姓男子自100年間鎖定中市多處教會行竊,短短的2個月內個月內,先後在5處教會內偷竊攝影機、筆記型電腦及皮包等貴重物品,連犯案6次遭查獲。台中地院依竊盜罪判處徒刑1年及拘役60日,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周男在100年10月25日在台中基督的教會內,竊取李姓男子的5只奉獻包,內約現金1萬5千元;周男食髓知味在11月11日又返回台中基督的教會行竊,偷走李男所有價值約3萬元的攝影機及現金2萬元,他均在得手後,立即逃離現場。

周男犯案頻頻轉移陣地,11月23日到台中衛理堂,竊取陳姓女子的包包,內有手機、駕照及鑰匙等物;11月26日則到貴格會台中中心教會,趁機竊走廖姓男子所有筆記型電腦;12月1日再到基督教主愛靈糧堂,偷走涂姓男子的筆記型電腦;12月13日則到中心純福音教會,竊走教會的筆記型電腦及相機。

周男與多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法官以他確有悔意且犯後態度尚佳,且有告訴人當庭表示願意給予自新機會,所犯6件竊案判處徒刑1年及拘役60日,均得易科罰金。

中時 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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