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辣模蘿拉7月某日凌晨在夜店喝完4杯調酒後,開車在信義區違停遭警方攔檢,酒測值超標遭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近日法院審理,判她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
辣模蘿拉(左)與女性友人遭盤查畫面。(圖/翻攝畫面)
辣模蘿拉本名李佳玲(28歲),因身材火辣外型亮眼,過去擔任模特兒展場Show girl出身,後來進入娛樂圈曾與沈玉琳一起主持節目,近期轉型改當YouTuber變成網紅定期拍攝上傳影片,IG上也有52.4萬粉絲,在網路上相當知名。
警方對蘿拉進行酒測。(圖/翻攝畫面)
信義分局吳興街派出所員警7月22日凌晨4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松廉路見一部自小客車違規停放紅線,遂上前攔查,攔查過程中發現駕駛蘿拉散發濃厚酒味員警依法執行酒測,酒測值達0.32已違反公共危險罪,故當場依法將她逮捕送辦。
蘿拉應訊時供稱前晚與友人在信義區聚會,期間在一間酒吧裡喝了4杯調酒,事後與女性友人一起自行開車離開,因車輛紅線違停被攔檢酒測;案經法院審理,法院審酌她初犯且配合調查態度尚可,最後判蘿拉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
警方呼籲,民眾如需飲酒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計程車往返,如駕車前往應指定代駕或商請未飲酒親友接送,警方同步要求轄內業者落實向酒客宣導「酒後勿駕車,酒駕零容忍」之觀念,並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確保防制酒駕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