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女被改造「壞女孩」校方怒提告 律師喊:告錯法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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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男網紅在社群平台發布「乖乖牌變壞女生」的改造影片,找來模特兒穿著高雄女中制服拍攝,引發該校師生不滿,校方也憤怒提告違反商標法。對此,律師簡大為急籲校方「告錯法條了」,這樣只會讓對方更囂張。

高雄女中。(示意圖/翻攝自Google Maps)

網紅律師簡大為在臉書發文指出,最近一家服飾店找人假扮雄女學生,拍影片說最喜歡8+9了,這種爛行銷手法果然引發震怒,沒多久學校就宣布提告了。依據新聞報導,雄女提告的是「商標法」,主張雄女的商標被盜用。他完全可以理解雄女的憤怒,但這樣亂告一通,只會讓對方更囂張好嗎?

簡大為解釋,所謂商標法,大底來說是指「把商標用在商品上」的行為。但看影片的內容,假雄女只是影片的一個哏而已,並沒有把那一身制服用於販售,因此成立犯罪的機會恐怕非常低。也難怪那家店隔天馬上發文表示沒在怕,畢竟只要有諮詢過律師,應該都會知道商標法不會成立。

不過,簡大為也說,不是不能告只是告錯法條。他覺得反而應該提告「性騷擾」才對。影片中,不斷強調雄中學生對某種外貌女性的「偏好」,以及強調雄女都是「乖乖牌」的性別刻板印象,而這種言論如果造成不舒服,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簡大為提到,雖然影片沒有針對特定人,但也曾有法院認為對於特定團體也仍然會構成性騷擾。而行政機關的法律見解往往奇奇怪怪,在輿論(跟政治正確)下,裁罰拍影片者的機率反而不低。雄女會用商標法提告,不是想利用刑事案件逼對方下架,就是沒有清楚問過律師。但到頭來,應該是打錯算盤了,反而助長了人家的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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