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一起航空器上違規使用電子煙案件,一名27歲鄭姓女子今年5月搭乘長榮航空班機時,在機上廁所偷吸電子煙被發現,檢方依違法使用干擾飛航器材罪嫌將她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根據調查,鄭女於今年5月2日晚間7點30分搭乘長榮航空BR-129班機從日本大阪飛往桃園途中,明知航空器艙門關閉後空服員已廣播禁止使用任何干擾飛航及通訊的器材,仍在飛行途中躲進編號2F-1R廁所內使用電子煙。
班機空服員發現廁所內有異狀後立即通報航警,鄭女在班機降落桃園機場後隨即被逮捕。在偵訊過程中,鄭女已坦承自己的行為不法。檢方也提出護照影本、登機證存根、客艙安全事件檢舉書、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刑案照片及扣押電子煙等證據佐證,證明其違法行為成立。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84條規定,於航空器上故意違反禁止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規定者,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檢方提醒民眾,切勿在飛行途中違反航空安全規定,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