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傳喚作證親身經歷 施威全:檢方不應政治審查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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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羈押1年多之後以7000萬元交保,昨日離開看守所返家。針對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淡江大學全球政治經濟系的助理教授施威全,以北檢傳喚他的親身經歷,直言檢察官不應該政治審查言論,藉傳訊手段干擾

施威全。(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施威全。(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施威全引用他在「中時新聞網」的專欄文章〈柯文哲不要恨檢察官 要改革體制〉內容,8日在臉書貼文寫道,邢泰釗辦案有顏色,子弟兵也是。辦柯文哲案檢察官傳他當證人,從被傳到訊問只覺莫名其妙,到底他與此案有何一絲一毫牽連?檢察官提示他針對此案寫的評論文字,他文章裡批評檢察官搞錯《都市計畫法》,檢察官問說是誰要他寫?誰支付稿費?稿費付到何方?問題很無厘頭。

施威全表示,他據實回答:我碩士念建築與城鄉所,博士念法律,論文寫《都市計畫法》,針對京華城案,有資格、也敢論法理主張柯文哲無罪,這是專業上的堅持。且從念書時寫專欄至今,從沒人敢要求我寫什麼題目。回辯之餘我恍然大悟,原來檢座對文章不滿,勞師動眾耗費公家資源只為警告我。

柯文哲。(圖/柯家提供)
柯文哲。(圖/柯家提供)

施威全指出,檢察官說:「您寫文章都在幾家媒體,《中國時報》、風傳媒……意識形態立場都一樣。」我接話表示不認同:「統獨不是意識形態,左右才是,統獨都是右派意識形態下的產物,看似對立,本質相同……」,然後補充說:「《自由時報》也有我的文章。」重點是,我的意識形態與政治立場不該是偵訊的題目,檢察官不該提問,更不該對此評論,否則就是政治審查言論。

施威全強調,檢察官可以辯說他沒有干預言論自由,但他確實藉由傳訊手段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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