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逼沈慶京 檢評會認林俊言行為不當移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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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上周評議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於北檢檢察官期間偵辦京華城弊案時,疑與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醫院無錄音錄影情況下,「聊天」逾2小時,後又以「視察」為由在醫院「就訊」沈;對話過程講出「不認行賄、銀行會抽銀根、你們中國人就是這樣想的」等話、宣稱「不認罪就無法交保」;尤其提訊前「私會」沈,指示法警別讓律師知情;檢評會認林俊言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勤慎執行職務」義務,決議移請新北地檢署作職務監督處分。

林俊言。(翻攝自元照出版yt頻道)
林俊言。(翻攝自元照出版yt頻道)

沈慶京因京華城案遭羈押期間,於2024年11月初透過律師團向檢評會提出請求,針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進行個案評鑑。沈慶京指控林俊言利用他身心脆弱時刻,進行不當訊問。

依《法官法》規定,新北檢召開職務評定委員會討論對林俊言的處分方式時,可能會徵詢北檢意見,處分內容可能包括「發命令促其注意」、「警告」,一旦林俊言確定被處分,其年度職務評定(考績)將會被評定「未達良好」(丙等),當年度恐將無法晉級、拿不到獎金。

據沈慶京指控,林俊言2024年10月11日下午4時至6時23分赴衛福部台北醫院,與他聊天2小時時,均無錄影錄音,然後才開始就訊製作筆錄。

據指出,林俊言聊天時,恫嚇沈慶京若不承認行賄,會將手中資料交給銀行,銀行會對沈所經營的事業抽銀根,沈沒機會離開看守所出去處理。

據指,沈慶京對林俊言說明成長與創業背景、曾考上情報員希望反攻大陸等想法,林俊言回覆「你們中國人就是這樣想的。」藉此表明政治立場。

沈慶京。(中天新聞)
沈慶京。(中天新聞)

據悉,3天後,林以「視察」之名再赴台北醫院,令沈的律師措手不及,僅有1名律師到場,且僅能在戒護病房外觀察,林僅花不到1分鐘巡視三間病房,再向沈提及不認罪就無法交保,企業活動也將受損,要求沈慶京承認對柯文哲行賄。

據了解,林俊言10月18日提訊沈慶京時,不同意沈與律師見面,趁開庭前空檔再要沈承認行賄,還要沈不要告訴律師。林俊言疑將特定捐款人捐款等資料、給民眾黨立委的偵查資料洩漏給周刊。

據了解,檢評會約詢林俊言時,林辯稱因沈慶京身體不好,於2024年10月11日、14日二度赴醫院視察,是在尋求訊問沈慶京的機會;告知沈偵查中自白的法律權益,沒有恫嚇;會講「你們中國人就是這樣想的」,只是順著沈當時發言脈絡,確認語意而已;無錄音錄影是因法無明文規定;10月18日提訊沈;事前確有單獨到候訊室與沈見面,是為確認沈身體狀況可否接受訊問,沒有指示法警先別讓沈與其律師見面,且否認洩密給周刊。

不過,檢評會調查發現,林赴醫院前曾發公文給台北看守所,要求安排訊問地點,但林非輪值視察北所的檢察官,因此認定林赴醫院的目的是訊問,並非「視察」。

檢評會還認為,林俊言在醫院訊問前與沈慶京逾2小時談話內容不當,14日提及與視察職務無必要的案情相關事項;18日提訊前單獨與沈見面,要沈承認行賄的案情相關事項;指示法警別讓律師知道林、沈單獨見面一事屬實,行為不當,依《法官法》規定移請新北檢對林作職務監督處分。

不過,檢評會認為,林俊言這些行為未達《法官法》應受懲戒的重大違失程度,請求評鑑不成立。法界人士認為,外界恐認為檢評會的決議結果是「輕縱」。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中天新聞)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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