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屏東新埤連2任鄉長涉貪 審理期間1病逝、1暴斃祖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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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新埤鄉連續兩任鄉長林志成、潘和源皆因涉嫌圖利與詐領公帑遭辦。離奇的是,兩人竟都在案件審理期間相繼離世,前者在祖墳旁暴斃,後者是病逝,讓這起地方貪瀆案蒙上一層詭譎面紗。

屏東新埤鄉前鄉長潘和源因涉貪遭查辦,卻於審理期間病逝,獲判公訴不受理。(圖/翻攝畫面)

檢方調查指出,時任鄉長潘和源任內有意安排親信潘姓男子擔任機要秘書,但因鄉公所並無該職缺,且該名人選僅具高職學歷、缺乏公職或相關資歷,不符合機要人員任用條件,遂改採「掛名」方式操作。

辦案資料顯示,相關作法是先由前任秘書賴姓男子及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陳姓男子協助掛名,其中陳男被列為機要薦任課員,但實際並未執行對應職務,真正工作內容與薪資領取者則為潘姓親信。檢方認為,此舉涉及利用人頭詐領公帑,並造成公文內容登載不實,藉此達到為特定人士增加薪資待遇的目的。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潘和源已於審理期間病逝,依法對其部分裁定公訴不受理;同案被告則被認定涉犯共同對主管事務圖利等罪,分別判處1年8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4至5年,同時褫奪公權1至4年。

另一方面,檢方在延伸追查時發現,前任無黨籍鄉長林志成也曾以類似手法操作人事安排。調查指出,他於2020年至2022年間任用何姓男子擔任秘書,透過名義薪資與實際薪資差額方式讓特定人員受益,涉有相同類型的圖利與不當用人情節。

然而,林志成在案件審理期間同樣發生死亡情形,2024年12月21日被家屬發現倒臥祖墳旁,送醫後不治。檢方相驗後排除外力介入,認定無他殺嫌疑,案件也因此未能進一步獲得最終司法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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