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金門地方檢察署表示,縣內蔡姓鄉長候選人憂心同額競選無法達到法定票數,涉嫌以不正利益唆使陳姓候選人「虛偽陪選」鄉長,2名候選人及蔡姓中間人19日經金門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金門檢方查獲地區首起「虛偽陪選」案。圖為金門司法大廈。(資料照,取自臉書「丁噹」)
金門地檢署19日下午發布新聞表示,日前接獲檢舉情資,經研判分析後發現,某區蔡姓鄉長候選人疑因擔心參選的選區將淪於同額競選,而得票數又難以達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0條所定最低當選票數(即選舉人數20%),將導致選舉無效,涉嫌以不正利益唆使陳姓候選人「虛偽陪選」鄉長,藉以規避前述最低當選票數的限制。
主任檢察官劉建志表示,經積極查證後,地檢署承辦檢察官,認時機已成熟,協同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指派支援查賄的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自17日起連續多日,共同指揮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並會同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等單位,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跨海搜索案件關係人住居所等處所共3處,並陸續拘提蔡姓鄉長候選人等案件關係人共5人到案說明。
劉建志表示,經過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蔡姓鄉長候選人、陳姓鄉長候選人和蔡姓中間人,涉犯選罷法97條第1項後段、同法97條第2項後段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湮滅證據之虞,18日晚間依法向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蔡姓候選人等3人都在19日經金門地院裁定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