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完3張選票「直接帶回家」 蘆洲男恐面臨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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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今天(13)是投票日,各地投票所狀況不斷。新北市蘆洲區一名男子領完選票後沒有投票,並將選票帶離現場,行為已經違法,最重恐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票示意圖,非當事人。(圖/中天新聞)

據瞭解,這名男子領完選票之後有進入圈票處,但出來的時候卻沒有把票投進票匭,而是帶著三張選票直接離開投票所,選務人員通報員警時,已經不見男子蹤跡。

蘆洲警方表示,目前循線找尋該名男子,他的行為已經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將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攜出場外者」,最重可能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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