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桃園某航空公司機長偷吃空姐,還騙妻子飛美2天,其實偷偷帶著小三南下遊玩,妻子尾隨跟蹤,發現兩人入住高雄某飯店,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高等法院最新判決日前也出爐了。
判決書指出,正宮過去擔任空服員時,和小三是同班組員,事發在去年9月11日,機長指出原定12日因公司排定班表,必須飛行貨機到美國阿拉斯加州,13日才返台,沒想到妻子憑第一直覺,認為丈夫形跡可疑,經詢問公司同仁後,確定丈夫說謊,於是尾隨蒐證,並發現丈夫於表訂當天的清晨6點,發現丈夫開車和小三在桃園的停車場會合。
於是,兩人一路南下到遊玩,並共同入住高雄一家飯店,路程長達200多公里,正宮認為已侵害她配偶權,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全案審理時,小三坦承和人夫共同出遊,但訂了兩間房間,所以是分開住的狀態,房錢方面也是各付各的,兩人僅為好朋友。
法官認為,儘管兩人分房睡,但雙方隱瞞各自有配偶,還共同南下遊玩,入住同飯店,難認定純友誼出遊。審酌人妻婚後為家庭主婦,小三仍是空服員等情,判小三須賠償30萬元。小三不服提出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維持賠償30萬元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