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參加114學年度北區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班特色招生的學生,因未繳交紙本志願登記表,導致喪失錄取資格。家長1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女兒已完成網路選填志願並繳費,但因未寄出紙本志願卡,系統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這名就讀湖口高中國中部的學生,從小學習音樂,術科與學科成績均達標準。家長發文表示,女兒已依規定在網路上填寫志願並完成繳費,系統也顯示作業成功,但在放榜時卻發現榜單上沒有女兒的名字。
聯合分發委員會在申訴審查書中指出,根據簡章第59頁規定,考生應於指定期限內繳交紙本志願登記表,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委員會強調,相關規定已於簡章及招生網站公告,並無爭議空間。經查證,該生確實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交紙本志願表,且無法提供在期限內完成郵寄的相關證明。
對此,家長在臉書質疑現行制度的合理性,強調女兒已完成網路作業程序,卻因一張紙本而失去就學機會。她同時質疑學校輔導過程是否完善,指出「把責任歸給一個什麼都不懂的9年級生」的做法不合理。
湖口高中國中部則回應,承辦單位已以書面說明有充分告知學生應注意事項,並指出該校另一名報考北區音樂聯招的學生有依規定完成送件。最終,聯合分發委員會經討論後一致決議,維持原不受理志願登記的結果。
此事件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既有網路填寫志願為憑,且網路列印後即為紙本,因此漏寄志願卡紙本就不予受理報名,實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也有人質疑現行制度的合理性,認為在數位化時代,仍要求紙本程序顯得過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