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地放領政策停辦多年,許多農民世代為佃農,卻無法獲得土地所有權,也引發許多國有地承租權益爭議。立法委員黃建賓今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行政院上個月宣布「重啟公地放領」,並從宜蘭大南澳地區試辦,中央必須一視同仁,在台東重啟公地放領,落實土地正義。內政部長劉世芳也表示,正在盤點研議中。

黃建賓指出,公地放領就是希望讓實際耕種的農民,能夠成為土地所有權者,而不是世代只能當佃農,藉由公地放領,也可以激發農業生產效率,改善農民的經濟狀況及生活水準,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但自從九二一強震、桃芝風災等災害後,行政院基於國土保安及復育政策,民國94年至97年間逐步公告公有山坡地、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不再辦理放領,因此公地放領至今已停辦大約20年。

黃建賓表示,行政院上個月宣布重啟公地放領,並從宜蘭大南澳地區開始試辦後,令各縣市農民重見一線希望,但很遺憾目前除了宜蘭之外,卻沒有看到中央更進一步的作為,令其他縣市農民感到非常不公平,「這是各縣市農民跨世代爭取的權益,不該只是侷限於特定地區,更不該因人設事、因地設事。」
黃建賓表示,以台東縣為例,山多平原少,公有土地占全縣約87%,涉及財政部、國防部、農業部、原民會等中央主管機關及國營事業,土地複雜程度遠遠超過西部,其中許多公地使用可追溯自光復前,可說是一塊地養了三代人,但因法令上限制,造成許多長年實際耕作的農民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甚至可能面臨土地被收回、被迫拆遷的狀況,「這些農民該情何以堪?」
黃建賓也具體要求內政部,公地放領是由上而下的權責,中央不能把壓力丟給地方政府,應以宜蘭大南澳公地放領為例,全面檢視現行規範,並匯集地方意見,持續推動公地放領,還給實際耕作的農民公道,實現土地正義。
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會依據行政院指示,從大南澳開始進行後續處理,目前正與相關部會進行全面檢視,包括相關法令規範,並會持續匯集地方意見,若農民有保存當時公地放領相關文件資料,後續也會根據文件來處理公地放領的部分,另不管是公地放領或是其他應有權益,都在努力盤點及斟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