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裁判鄭大為勝訴 前跆拳協會祕書長須相關損失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2009年香港東亞運動會跆拳男子72公斤級決賽事件,在場擔任副審的我國跆拳國際裁判鄭大為,因判決對手韓國選手合法得分,返國後遭受社會各界抨擊,還被跆拳協會處分停權,鄭大為為了爭清白提出告訴,日前獲得高院判決鄭大為的得分判決無誤,鄭大為特別在13日下午召記者會,希望社會還給他一個公道,不要再誣指他是黑判。

這起紛爭是發生在2009年的香港東亞運動會跆拳男子72公斤級決賽,由我國選手曾敬翔對上韓國選手,比賽開始17秒,曾敬翔就因被韓國選手正拳攻擊倒地,在場四位副審判決韓國選手合法得手,其中包括我國籍裁判鄭大為。

賽後,鄭大為遭受許多國人指責,跆拳協會更以鄭大為行為不當決定將他停權,鄭大為為了爭取自己的清白,因而提出司法訴訟,希望透過司法調查能還他公道。

歷經法院一、二審及最高法院審理,高院在104年12月、106月11月先後判決鄭大為在東亞運動會的判決,是無誤的。高院並在今年7月25日進行調解確定,前跆拳協會祕書長須賠償鄭大為相關損失。

在獲得法院勝訴判決後,鄭大為13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希望能將這個事件的真相公諸在國人面前。

鄭大為表示,他一直在努力維護東亞賽事的判決無誤,以及跆拳道的正直形象,事件發生後,亞洲跆拳道聯盟在2010年3月18日在泰國曼谷對此事件進行調查聽證會,更與世界跆拳道聯盟多次去函中華台北跆拳道協會與中華奧會,確認該場賽事裁判、仲裁過和都無爭議,要求中華台北跆拳道協會立刻取消對他的不當處分。

鄭大為說,整個比賽過程只有17秒,曾敬翔被擊中過程只有0.2秒,經過相關單位將ESPN現場轉播錄影紀發,以專業器材播出60分之一秒格放畫面,證實當時韓國選手正拳擊中曾敬翔的右胸護具,並未擊中喉嚨,證實了現場所有裁判的正確判決。

鄭大為說,當他看到曾敬翔被擊中倒地時,他的心裡是難過的,但身為國際裁判,維持比賽公正性是裁判的責任,更對整個跆拳道運動的教育有重大意義。

鄭大為指出,即使亞洲跆拳道聯盟和世界跆拳道聯盟出面調查,並認定這場賽事的判決與執行程序都正確無誤,台灣社會大眾還是不能明白真相,也打擊到他本人的信譽及生存權利,以及跆拳道國際賽事的客觀與公正性,這就是他8年8個月來,訴諸司法自力救濟的原因。鄭大為強調,在獲得司法判決勝訴後,他希望國人能了解這事件真相。

中時 謝明俊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