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加油站自焚男傷重不治 檢方將不起訴處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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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男子上月9日在板橋一處加油站持油槍引火自焚,還波及現場一名運鈔車保全與消防員,男子全身大面積燒傷,經送醫搶救27天後於昨日不治,今相驗後檢方將不起訴處分結案。

林男在加油站淋油自焚傷重不治。(圖/資料畫面)
林男在加油站淋油自焚傷重不治。(圖/資料畫面)

警方調查,林姓男子 (35歲)1月9日下午5時許,獨自一人前往板橋區民族路上一間加油站,逕自拿加油槍朝自己身上噴灑汽油後拿打火機點燃自焚,造成全身70%面積2至3級燒燙傷,火勢還波及一名運鈔車保全曾姓男子,另有一名消防員也受傷。

林男案發當天送往亞東醫院搶救,昨(4)日因多處器官衰竭、傷口併發敗血症搶救無效,晚間8時33分院方宣告死亡,警方依法報請新北地檢署於今日下午進行相驗,林男胞兄到場無意見,相驗後已將遺體發還家屬。

林男縱火自焚涉犯公共危險及毀損,另曾姓保全員提告意圖殺人,消防員則提妨害公務及傷害告訴,警方將依法將案件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林男已死亡,檢方將不起訴處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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