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委員會日前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不服處分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月5日做出裁定,認為「黨產條例」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憲案公布前,停止婦聯會告黨產委員會的訴訟程序。
黨產會緊追殺婦聯會,於2月1日認定其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為此,婦聯會對黨產會提告,並於6月27日在台北高等法院開庭。
開庭過程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黨產會認定附隨組織一事,法官指出必須要由黨產會提出舉證或相關的文件。
雷倩於6月27日在臉書痛批,蔡政府的作為都衝撞了現代法治國的原則,甚至違背憲法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婦聯會被認定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便是最好的例子。」
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月5日做出107年度訴字第260號裁定,由於已另案認為黨產條例第2條、第4條第1款、第2款、第8條第5項前段、第14條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已提出形成確信違憲之具體理由,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因此,於司法院大法官就本院聲請釋憲案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婦聯會告黨產會的訴訟程序。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