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君碩(中國時報)
賴政府自今年初以來,全面收緊兩岸單一戶籍制度,從軍公教具結、清查陸配戶籍,到要求放棄戶籍、甚至國籍,目的都是要打破兩岸「一國兩區」的憲政框架,拋棄「治權互不否認」的戰略模糊,落實賴總統的「互不隸屬說」。然而,一旦掀開戰略模糊的「潘朵拉盒子」,恐更將台灣推向法理台獨,徒增衝突風險。

過去國民黨主張「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保留重疊和模糊空間;賴政府則試圖跳脫糾結,改以是否擁有國籍作為新判準,以此強調兩岸「各有各的國籍」,遂進行針對兩岸戶籍的大清查。
內政部預告加嚴台灣人回復身分規定,引發違憲疑慮。從執行面看,陸委會要求陸配補繳放棄大陸戶籍證明,尚屬依法行政;但加碼到要求交出「放棄國籍」證明、放棄護照證明,卻近乎強人所難。賴政府援引《國籍法》20條,稱「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甚至舉波士尼亞、北賽普勒斯、阿根廷為例,意指即使是聯合國不承認的國家,或該國法律不准放棄國籍,也不影響我方認定該國為外國籍。

內政部預告加嚴台灣人回復身分規定,引發違憲疑慮。陸委會話術上似乎不是針對大陸,但關鍵仍在於:兩岸是國與國的關係嗎?多年來雙方以「戶籍」避開「國籍」爭論,如今卻將《國籍法》搬上檯面,形同將對岸視為「外國」;而根據大陸《國籍法》第9條,取得外國國籍者自動喪失中國國籍。若要大陸據此開具放棄國籍證明,就等於要大陸把台灣視為「外國」,可能嗎?
內政部預告加嚴台灣人回復身分規定,引發違憲疑慮。尤其針對陸配的動作,打亂不少新住民家庭平靜生活,當兩岸問題被迫要用司法救濟手段來認證,豈不是一步步坐實法理台獨?難道這就是內政部長劉世芳所說「讓賴清德做我們台灣國的主人」的表忠?

賴政府應明白兩岸紅線在哪裡?也知道「國外/境外;國籍/戶籍」的不同,官方之所以用「境外敵對勢力」來界定對岸,而非「敵國勢力」,正因兩岸定位模糊,過去用《憲法》和《兩岸條例》維持穩定和彈性,如今賴政府一連串追殺動作,等於把互不隸屬口號推向法理,政治上的冒進,更加大兩岸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