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今天宣布,為維持亞鄰最低價、適度調整反映成本,自115年1月1日凌晨零時起,家庭用液化石油氣(桶裝瓦斯)、工業用丙烷、丁烷及混合丙丁烷價格每公斤調漲1.0元;車用液化石油氣每公升調漲0.5元。

中油強調,此次價格調整仍未完全反映氣源成本,未調足的部分由台灣中油持續吸收。為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國內液化石油氣售價自110年起長期低於實際成本。據統計,110年至113年間,液化石油氣產品累計吸收成本達443億元,114年截至11月底累計吸收約108億元。
中油補充,即便調整後,國內液化石油氣售價仍遠低於日本、韓國等鄰近亞洲國家。(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