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歡人妻女友遭拒!他「狂砍129刀」裝沒事擺攤 法官提4字當「免死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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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彰化縣溪州鄉1名陳姓男子在2008年曾犯下殺人姦屍案,但因有精神疾病,最終僅判11年徒刑,且服刑7年後就假釋出獄。不過陳男在2020年7月與1名鄒姓人妻交往時,卻因求歡失敗打傷對方挨告,結果他一氣之下,竟在5天後持水果刀砍殺鄒女129刀致死。彰化地院一審認為陳男手段過於兇殘,故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不過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因陳男證實有「精神障礙」,故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彰化1男向女友求歡遭拒,憤而持刀猛砍129刀致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陳男在2008年11月13日,因不滿當時從事按摩工作的林姓女友,花光了他數百萬元的積蓄後變心,決定用毛巾將林女勒死姦屍。後來他出面自首,且主張患有精神疾病,故法官輕判11年徒刑,又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服刑7年即假釋。

陳男出獄後開始在明道大學附近擺攤,也在此時結識了已婚的鄒女,2人也進而發展成情侶。不過陳男在去年7月求歡遭拒,憤而持啞鈴打傷鄒女,被對方告上法院,懷恨在心的他決定在5天後,趁鄒女丈夫不在之際,闖進家中朝鄒女砍了129刀致死。

彰化地院認為,陳男二度以相當殘忍的方式殺害女子,有與社會隔絕之必要,故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陳男因不服判決結果,故提出上訴,而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在依據精神科醫師鑑定後,認定陳男有「精神障礙」,故改判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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