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今天報導,吳姓角頭涉嫌強拍女子私密片。士檢表示,檢察官已於8月份指揮警方搜索,並扣得手機等證物,犯罪情節等偵查內容,正依所得事證進行數位鑑識等持續查證中。
《鏡週刊》報導指出,台北市大同區吳姓角頭涉嫌強拍女子私密片,吳男被檢警搜索,從手機查扣到多段性愛影片;吳男接受《鏡週刊》查證時表示,2人是合意拍攝,並非強拍或偷拍。
士林地檢署表示,針對鏡週刊的報導內容,為保障民眾隱私及避免影響案件後續的偵查,認有必要適度回應,提出三點說明,首先本件積極偵辦中,並已於今年8月份由檢察官指揮警方依法執行搜索,並扣得被告的手機等證物,而被害人身分、本件所涉罪名及犯罪情節等偵查內容,正由檢察官依據調查所得事證進行數位鑑識等持續釐清、查證中。
第二,對於週刊報導,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檢方尚難對外說明,將待後續偵查結果在符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範前提下,再適度對外說明。 最後,為維護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並保障訴訟關係人的名譽、隱私、安全,建請外界對本起案件無庸過度揣測或傳述,士檢將儘速查明,依法嚴處,以保護合法的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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