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政部祕書室科員、國會聯絡人李俊諺,因被控投資賭博電玩店,並擔任白手套,為業者行賄轄區員警,遭台北地院判刑4年2月。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後,判決李員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判決指出,李員自2011年1月25日起,投資劉姓、張姓電玩業者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的京橋電子遊戲場,出資比率為11%,違法經營賭博電玩,該店於2011年8月12日因檢調偵辦而停業。
但李員與劉男在京橋店經營期間,為規避京橋店遭警取締查緝,透過黃姓白手套於2011年2月22日至6月25日,行賄時任轄區淡水警分局行政組邱姓巡官25萬、中山路派出所黃姓副所長50萬、分局偵查隊黃姓代理小隊長20萬元。
另2011年3月24日李、劉透過黃姓白手套聯絡淡水警分局督察組張姓員警欲行賄10萬元,請其放鬆對京橋店查緝勤務之督導,或不查辦員警收受京橋店賄款之風紀案遭拒。台北地院今年7月依賭博、行賄等罪判李員徒刑4年2月。
公懲會認為,李員曾為警務人員,竟不知守法自重,除參與經營賭博性電玩店外,為規避警方取締查緝,向員警行賄,違法情節重大,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