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因為投保車險竟然與對方發生不倫戀,除了上摩鐵外還同遊日本,甚至把送給愛妻的車輛改車號後轉贈給對方,正宮得知後氣炸求償100萬,另請求汽車損害18萬8000元。法院審理後判2人須賠償20萬元。
人夫偷吃女業務還將愛妻車輛轉贈給她,2人挨告後法官判賠20萬元。(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郭姓人夫辯稱跟對方只是普通朋友,也無發生性行為,甚至反控妻子也曾收下其他男子的情書跟禮物,另外車子是婚前購買,經妻子同意才移轉至他名下,請求駁回告訴。
但法官勘驗正宮提供的照片後,發現郭男與女業務親密相互緊靠,宛如熱戀中情侶,另外還去飯店泡湯吃飯,為避嫌還開車返回家後再前往飯店,顯然是刻意避開共同外宿過夜。
法官認為2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兩造身分、收入與正宮痛苦程度,判須賠20萬元給正宮;至於車輛,難認正宮不知車輛所有權已轉至丈夫名下,故駁回18萬8000元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