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彰化黃姓渣男3年前趁人妻小燕(化名)酒醉硬上得逞,黃男為續逞獸慾,威脅將向小燕的丈夫及親友抖出真相,並強拍小燕裸照,要求繼續交往,小燕最後向丈夫坦承並提告,法官審理判決黃男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
黃男拍攝小燕裸照,還要求成為男女朋友,甚至以此逼迫發生5次性行為。(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109年,小燕酒醉遭黃男性侵,不過她擔憂醜聞曝光影響婚姻,所以不得已而與黃男發生5次性行為。豈料,黃男恐怖行徑不斷,甚至威嚇,導致小燕長期承受巨大精神壓力,直到去(111)年4月,才向丈夫吐露遭遇,因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黃男還曾拍過小燕3次裸照,並以此威脅,黃男甚至在自己身上刺「慈」字,並放在個人社群首頁,對外宣稱和小燕過去交往的細節,因此小燕丈夫向黃男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100萬元,法院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核發保護令。
法官審理認為,黃男與小燕間維持不當男女情誼之期間長短、加害情形與造成之影響、小燕痛苦程度等,認定請求賠償損害應以5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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