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桃檢前檢察長彭坤業疑關說認罪協商案,台灣高檢署今公布調查報告,認定彭有違失,法務部今天深夜發出新聞稿,表示在收到高檢署報告後,盡速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依法議處。
法務部表示,依照高檢署新聞稿所述,對於彭坤業似有違「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相關規定及關於請託關說之處理不符規定及指示失當,與關於個案指揮堅督權之行使難認周延妥適等情事,法務部將於收到高檢署完整之調查報告後,審視認定其應負之相關責任,並盡速送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依法議處。
至於外界質疑彭調高檢署主任是「升官」一事,法務部澄清,法務部事發後將彭調整職務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是考量彭若繼續留在原職,對於領導統御及同仁整體士氣有所影響,及配合高檢署調查小組調查所需,在調查結果尚未出爐,先行調離檢察長一職,並依規定徵詢檢審會之意見後,循往例(直轄市檢察長卸任後大多調任二審主任檢察官)而調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強調,因當時全案及有無相關責任均仍在調查中,彭的調動並非懲處,更非升官,而是平行之職務調整,以靜候調查。至於調查報告出來後,法務部將依調查結果,送請檢審會依法審議,並視審議結果調整職務。
中時 陳志賢